1、建筑施工質量要求不高
現在不少高層建筑是南私人建筑隊承包施工的,人員流動性大,素質差,業務水平低,與高層建筑結構復雜、施工要求高不相適應。特別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,有些中標單位因自己沒有消防資質,便掛靠其它有資質的單位,而施工仍只是原班人馬,造成工程施工質量粗劣。一些消火栓、消防水帶、消防水喉、防火門、防火簾以劣質次品充當合格品,給工程帶來重大火災隱患。
2、消防防范措施不到位
因為高層建筑從設計到施工,不僅要求高,而且連接很多。由于許多因素的影響,該項目已完成了一項先天性火險。主要表現為:第一,在實際施工過程中。為了節約時間,個體單位節約資金,建設周期不嚴格按照相關規范,因此消防設施不能滿足要求,留下了許多隱患。其次,在防火區,分離設施、隱蔽工程和材料使用不符合規范要求。如果一些使用大量的可燃、易燃材料,一些防火分區太大,一些電纜,管道,空調系統通過每一層暢通等。三是一些高層建筑工程消防審批后建設、設備安裝、室內裝飾、工程監理過程中,由于經濟利益的驅動或進貨,監督其他控制措施不嚴,往往出現偷工減料,使用偽劣產品的現象。個別單位改建工程,不經消防部門審核驗收并投入使用,導致高層建筑,包括總圖、火區、火控設施、消防設施等,難以修復火災隱患。
3。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得到實施
一個是黨的建設更多的高樓大廈,產權單位、使用單位,通常是一個建筑有幾十個甚至幾百個單位,造成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更加分散,多頭管理,也在某種程度上,導致了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還不清楚,火控系統的主要責任雨傘還沒有實現。第二部分是一些高層建筑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不太清楚,缺乏防火安全意識。主要表現為:一些單位擅自砌塊室內消防通道,消防設施維修系統不實施消防應急預案;一些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實施,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不到位。
4。消防設施不到位
通常最基本的消防設施應包括:火災報警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設備、室內消火栓、自動噴淋設備,安全疏散系統,排氣系統,自動防火卷簾門系統,等。目前,中國高層建筑的消防系統存在很多問題,如設施不足,設施差,缺乏消防系統的維護,和不同程度的停止使用。